关于使用拐杖、轮椅的管理办法

创建时间:  2021/11/30  寇丽茹   浏览次数:   

为给有下肢疾病的患者提供方便,校医院备有部分拐杖轮椅,供师生临时借用。本着服务患者,加快周转,防止丢失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医院的拐杖轮椅仅对本校的师生员工出借,其他人员恕不外借。

    2、患者借用拐杖时,应交付押金(100元/,200元/,轮椅500元);持本人的有效证件(学生证或工作证)到预防保健室(A303)办理借用手续。

    3、借用程序:本人(或委托人)申请,医院办公室确认有拐杖轮椅,借用人交付押金,登记借用人姓名、单位、时间、押金额、拐杖数,借用人验看、签字;借用有效期为一个月。 

归还程序:院办验看并收回拐杖、退还押金等。

    4、外借拐杖若损毁、丢失,按购买实价赔偿。

    5、咨询电话:66132739-802

上海大学校医院

2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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