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学生医保缴费通知

创建时间:  2022/11/18  蒋沁   浏览次数:   

为了切实保障我校大学生的医疗,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关于将本市大学生纳入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沪人社医发〔201145号)、《关于做好本市大学生医保过渡期结束后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医发〔201437号)文件精神,本市全日制大学生应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 参保对象

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符合条件的所有在校全日制学生均需购买上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缴费标准

2023年度202311日至20231231日)基本医保的收费标准为245/

3、就诊待遇

大学生只有参加居保(缴纳居保费)以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市门急诊及住院待遇

就诊医院

普通门诊待遇

住院待遇

起付线

个人自付比例

起付线

个人自付比例

-

20%

-

-

一级医院

300

30%

50

20%

二级医院

300

40%

100

25%

三级医院

300

50%

300

40%

备注:具体医保待遇、就诊流程等详见《上海大学学生医疗管理与保障办法》校医院网站的《门急诊报销流程及须知》及《大学生医保改革倒计时,看病需持卡——明年11日起施行》

5、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

本次参保缴费采用银行集中批扣和第三方平台自助缴费

集中批扣时间是2022年11月25日,请学生提前将费用存至交学费的银行卡内,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扣款。第一批扣款完成后,研工部、学工办将反馈未扣款名单至各学院,并于11月30日完成第二次扣款。

自助缴费时间为12月2日到12月7日中午12点整

学生在学校已缴费,但同时家庭共济缴费成功或参保不成功,待医保局反馈名单后会统一退款。

逾期则视为放弃参加2023年度大学生医保2023年就医含校医院产生的费用全部自付。

如不参加医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则以后校内外门急诊、住院费用全部自理,补充商业保险理赔也会有影响。

6、就医方式

202311日起,本市大学生需持社会保障卡、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等相关凭证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异地就医请先做好异地就医备案。

202311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在2023630日前仍可通过学校按规定给予报销,请大学生及时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

关于持卡就医的流程及须知,请见校医院网站《大学生医保改革倒计时,看病需持卡——明年11日起施行》



校医院

2022年11月18日


上一条:近期校内师生就诊流程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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