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24年大学生医保缴费通知

创建时间:  2023/11/24  蒋沁   浏览次数:   

为了切实保障我校大学生的医疗,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关于将本市大学生纳入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沪人社医发〔2011〕45号)、《关于做好本市大学生医保过渡期结束后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医发〔2014〕37号)文件精神,本市全日制大学生应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 参保对象

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符合条件的所有在校全日制学生均需购买上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缴费标准

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基本医保的收费标准为295元/人。


3、就诊待遇

大学生只有参加居保(缴纳居保费)以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市门急诊及住院待遇

就诊医院

普通门诊待遇

住院待遇

起付线

个人自付比例

起付线

个人自付比例

校 医 院

-

20%

-

-

一级医院

300元

30%

50元

20%

二级医院

300元

40%

100元

25%

三级医院

300元

50%

300元

40%

备注:具体医保待遇、就诊流程等详见《上海大学学生医疗管理与保障办法》。


4、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

银行集中批扣或通过第三方平台自助缴费,其中集中批扣时间是2023年12月4日,学生将费用存至交学费的银行卡内,由财务处统一扣款。注意:扣款成功后无需自助缴费。

自助缴费为补充缴费方式,相关事项待后续通知。


逾期则视为放弃参加2024年度大学生医保2024年就医含校医院产生的费用全部自付。

如不参加医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则以后校内外门急诊、住院费用全部自理,补充商业保险理赔也会有影响。


5、就医方式

2024年1月1日起,本市大学生需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相关凭证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异地就医请先做好异地就医备案。





校医院

2023年11月24日



下一条:关于毕业生申请上海大学生医保账户终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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