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市居民医保(大学生)缴费通知
为了切实保障我校大学生的医疗,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 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社保发〔2022〕56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规〔2021〕18号)等文件精神,本市全日制大学生应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保”)。根据《关于2026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25〕8 号)精神,我校2026年居保缴费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保对象
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符合条件的所有在校全日制学生均需参加居保。
二、就诊待遇及方式
大学生只有参加居保(缴纳居保费)以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本市门急诊及住院待遇
就诊医院 | 普通门诊待遇 | 住院待遇 |
起付线 | 个人自付比例 | 起付线 | 个人自付比例 |
校 医 院 | - | 20% | - | - |
一级医院 | 300元 | 30% | 50元 | 20% |
二级医院 | 300元 | 40% | 100元 | 25% |
三级医院 | 300元 | 50% | 300元 | 40% |
本市大学生需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相关凭证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异地就医请先做好异地就医备案。
三、缴费标准
2026年度(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居保的收费标准为400元/人。
四、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
(一)学校集中申报
1. 集中扣款
本科生:校财务处将于2025年11月26日统一扣款,请参保同学于2025年11月25日前将本年度参保费用(400元)存至用于代扣学费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内。
研究生:校财务处将于2025年11月27日统一扣款,请参保同学于2025年11月26日前将本年度参保费用(400元)存至用于代扣学费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内。
2. 自助缴费
自助缴费为补充缴费方式,缴费通道在集中扣款工作结束后开启,截止至2025年12月5日中午12:00。相关事项待后续通知。注意:集中扣款成功后无需自助缴费。
(二)零星申报
如未在上述时间内缴费,视作不参加学校集中申报。同学可于2026年1月1日起,带好学籍证明和相关证件自行前往就近的社区街道事务受理中心办理零星申报。医保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起三个月后至2026年12月31日,如2026年1月5日缴费,则享受期为2026年4月5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一)医保待遇享受期和待遇等待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2025年未断保且在本次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025年未断保但未在本次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医保待遇等待期为三个月。医保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起三个月后至2026年12月31日。
2025年断保但在本次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医保待遇等待期为三个月。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025级新生务必尽快在“随申办”上进行新生参保确认。凡完成新生参保确认的,视作2025年在上海参保(即医保未断保)。新生手机支付宝卡包里如果能申领到“参保地显示上海”的医保码即表示确认参保成功,请忽略“随申办”的建账失败提示。
(二)本市大学生选择“共济缴费”方式的,根据学校管理要求,也须先按照以上集中申报的两种缴费方式缴费,后期如果通过家长共济账户发生扣费的,学校会按原途径退费,退费工作将在医保集中申报工作结束后启动,请同学耐心等待。
(三)如不参加居保,则校内外门急诊、住院费用全部自理,且会影响补充商业保险理赔。
上海大学校医院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