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2018年嘉定校区征地养老人员、教职工家属医药费报销均为星期二上午,具体日期如下:
3月13日 、 6月12日、 10月16日、 12月4日。
报销注意事项:
1、 出具由校人事处审发的医疗报销卡
2、 列有医药费清单的有效医药费发票
3、 凡在私营医疗机构、中外合资医疗机构及自行在医药商店购买的药品一律不予报销
4、如遇时间变更,请按临时更改通知执行。
注:学生医药费报销按规定每周四上午8:00——11:00在门诊部119室审核报销。望相互转告。
上海大学校医院第二门诊部
2017.12.5